2006年7月2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公安部寻求良方 袭警者依法严惩
石国胜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正在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为制定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程序规定做准备。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采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事件时有发生。据了解,自2001年至2005年,公安民警在执法中遇到阻碍或遭到暴力袭击,牺牲的有200余人,受伤的达1.4万余人。
  在日前由公安部法制局组织召开的预防和处置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问题研讨会上,中央政法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认为,警察代表国家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无论是使用暴力还是非暴力手段,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有关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相应的处置权,民警应当依照法律进行处置。
  与会者认为,当前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和暴力袭警事件的发生,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因此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对症下药。要用好用足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对袭警者决不姑息。要完善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对阻碍执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要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民警的执法语言和行为,促使广大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